(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拿督刘伟强质疑行动限制令(MCO)的合法性,原因是他发现2019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俗称武汉肺炎),没有被在法令中被列为“表列传染病”(scheduled infectious disease)。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刘伟强说,从他对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即342法令)的研究,政府对新冠病毒的传染病定义“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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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MCO是非法的,这是我想带上法庭,并寻求判断这到底合法与否。”

刘伟强昨晚在希盟的线上论坛演讲时说,他已浏览总检察署官网,以确认它是否已经宪报颁布(把新冠病毒列为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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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觉得他们没有。若新冠病毒不在宪报颁布内,你怎么能用这理由阻止我们在国会开会?政府要回答的事情,多得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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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会下议院秘书致函给国会议员,表明有碍于行动限制令,国会只会在5月18日复会一天。

另外,刘伟强也表明关注政府对人民的要求,即保持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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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由于没有法律定义需求,因此无法执法。

“我想唤醒我们新的法律事务部长。快醒醒啊!看看新加坡。它已通过一项定义社交距离的法律。

“若大马没有一套厘清何谓社交距离的法律,你怎能叫警察逮捕那些没遵守社交距离的人呢?你不能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