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反贪污委员会向推事庭申请逮捕令,缉拿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的大马富商刘特佐,以及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SI)两名董事帕特里克马赫尼(Patrick Mahoney)及塔烈奥巴(Tarek Obaid)。

反贪会于昨天在推事玛格丝瓦丽面前,入禀该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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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也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及2009年反贪会法令之下针对上述3人入禀控状,以期获取逮捕令。

首项控状指出,刘特佐、帕特里克马赫尼及塔烈奥巴,被指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刑事串谋,以利用后者的地位在2011年2月24日及2011年6月14日获取贪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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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串谋)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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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项控状,塔烈奥巴及帕特里克马赫尼被指共同洗黑钱,在2009年9月30日接受一笔从1MDB户头汇入1MDB-PSI户头的款项,进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