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行动党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因拥有双重国籍而被取消议员资格,伊党砂州主席祖菲利认为,政府应该褫夺陈长锋的公民身份。

祖菲利发表文告说,根据宪法第24(1)条文,任何人拥有双重国籍,都可以被褫夺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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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陈氏的行为等同欺骗砂州人民特别是埔奕的人民,行动党也难辞其咎,因为隐瞒陈氏的双重国籍状态。

“政府必须检查其他人民代议士,是否也拥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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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为了惩罚行动党,砂州政府应该检讨发放给行动党州议员的拨款与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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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土权党副主席莫哈末凯鲁也发表文告说,法庭的判决,证明了陈长锋确实拥有双重国籍。

他促请内政府援引宪法第27条文调查陈长锋,一旦证实违法,就褫夺陈氏的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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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给致函给内政部,要求该部采取行动。”

联邦法院日前宣判,陈长锋在大选前拥有双重国籍及大马与澳洲国籍,因此砂州州议员有权取消陈氏的议员资格。

由于陈长锋的任期已经过了3年,根据法律,有关议席无需举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