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强调,虽然政府延长南北大道(PLUS)特许经营合约,却维持20年不调涨过路费,也不需要做出任何赔偿。

他还表示,希盟政府在处理南北大道课题上,比前朝政府好。

他今日出席投资吉隆坡机构(InvestKL)中资特别管道与商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后,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做出的指控如是回应。

纳吉周日在面子书贴文称:“大道无法被废除,却延长(特许经营合约)20年。

对此,林冠英指出,国阵在2011年延长南北大道20年特许经营权(2018到2038年)期限时,允许每3年调涨5%过路费,若没调涨,政府需要做出赔偿。

而此次希盟政府虽然延长合约从2038年至2058年,但过路费调低18%。

他说:“首相敦马哈迪宣佈延长南北大道20年期限,在20年期限中我们没有允许调涨过路费,也无须做出赔偿。”

他表示,希盟政府拒绝前朝政府的私营化利润和社会化亏损的政策,让利润回归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