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选委会于上届大选否决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参选权是不合法且不公正,因此后者获准参与未来的任何一场选举。

根据英文财经杂志《The Edge》报导,作出上述判决的是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丽亚娜(Mariana Yahya)。

Advertisement

蔡添强代表律师拿督古迪亚星向记者指出,选委会否决其当事人参选的决定是违法的。

“这是基于蔡添强之前所面临的法庭案判罪,并没有导致他失去参与任何选举的资格。”

Advertisement

“选委会拒绝蔡添强的提名是不公平的,蔡添强也因此失去了其退休金,但如今已恢复。”

Advertisement

他说,高庭今日的判决,也意味着蔡添强有资格受委为上议员。

另外,蔡添强也表示,如今法庭已确认其拥有宪法权利,因此他可参与未来的选举并担任国会议员。

Advertisement

“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想传达的信息是,未来我们希望公家机构如选委员,能遵守宪法精神,而不是成为政权棋子,否决个人权益。”

在第14届大选中,原本计划守土峇都国席的蔡添强,因在2014年的法庭案件,遭到选委会拒绝提名。

蔡添强因为在2014年4月14日晚上7时45分左右,在八打灵再也的阿马达酒店大门入口处,侮辱警员葛兰斯纳柏,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

他在2014年8月12日被控上庭,法庭在今年3月判处他罚款3000令吉,在上诉后减至2000令吉。

根据联邦宪法规定,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名下,被罚款超过2000令吉或坐牢超过1年,將自动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並且在5年內不得参选。

在当时,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曾发表声明,指蔡添强被罚款2000令吉的判决,并不会影响他的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