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从明年1月起,政府已批准电召摩哆服务如“Go-Jek”等,在我国试跑长达6个月。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指出,该公司必须先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和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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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决定引进此类的电召车服务,有兴趣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公司特别是本地公司,将获得许可证,不一定只限于Go-Jek。”

他说,从明年1月开始,这项计划将在吉隆坡一带试行,而在这期间,政府将收集所有反馈,以作进一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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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概念能提升我国公共交通系统,那我们将探讨能否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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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每一辆电召摩哆只能载送一位乘客,而乘客年龄必须是18岁或以上。

他说,摩哆司机也必须年满18岁,并拥有摩哆驾照、穿上适当的服装,和驾驶的摩哆也需有清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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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公司必须确保乘客的安全。”

“在试跑期间,我们将分析此概念验证的有效性,以及营运商的表现,如他们是否遵从现有法律等。”

他也说,交通部需要6个月至1年,来完成拟制此项目的法律框架和条件。

“营运商必须与政府共享其所搜集到的所有资料,包括乘客性别、年龄、乘车地点和目的地、乘车时间、票价、行走距离和摩哆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