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就“槟城太子道卖地课题”起诉三造诽谤,槟州高庭今天裁决林冠英败诉,需分别支付答辩人槟民青团前代团长卢界燊、《光明日报》及《中国报》各5万令吉。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法官拿督罗希拉育今日在槟城高庭做出上述判决,即林冠英要承担15万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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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也是槟州前首席部长,但他今日并未现身法庭。

2017年5月29日,卢界燊在槟州民政党总部针对太子道土地交易课题召开记者会,各媒体都也派出记者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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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卢界燊因其言论,以及《光明日报》和《中国报》的相关报导,皆被(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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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也针对卢界燊在《光华日报》的一篇专栏,起诉卢界燊诽谤,但《光华日报》没有被起诉。

案件经审讯后,原定9月20日下判,过后延至今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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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拿督慕勒里,两家报馆的代表律师为游文礼与刘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