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2日讯)伊斯兰党前署理主席拿督纳沙鲁丁,今天在地庭面对33项失信和洗黑钱控罪,涉及款项达402万令吉。控状显示他涉嫌挪用公款,支付儿子的婚宴餐饮费和学院费用等。

57岁的纳沙鲁丁在妻子陪同下出庭,他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向法官罗兹拉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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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沙鲁丁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面对30项失信控状,涉及款项为372万令吉。

此外,他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下,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涉及款项为30万2069令吉6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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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沙鲁丁也是纳莎基金会(Yayasan Nassar)主席,根据27项失信控状,他被控通过向数家公司和个人支付120万令吉,导致该基金会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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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支付方式包括购买万宜一个店屋单位、购买2万5000个股票单位、支付儿子婚宴餐饮费、支付儿子学院费用,以及支付本身作为该基金会主席的薪金。

根据控状,纳沙鲁丁一直挪用公款善待自己的家人,除了购买名贵轿车,他还支付儿子学费多达2万5756令吉,他也允许女儿借贷了3万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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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15年1月至9月9日期间,在加影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

纳沙鲁丁也是全球中庸运动基金会(GMMF)总执行长,根据另外3项失信控状,他被控将该基金会260万令吉,交给Wasatiyah Centre For Peace有限公司作为研究补助金。

他被控于2018年7月30日至8月8日,在联邦土地发展局大厦一家银行内犯下上述罪行。

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的刑罚。

另一方面,根据3项洗黑钱控状,纳沙鲁丁被控将财政部发给全球中庸运动基金会3张总共30万2069令吉60仙支票,分别汇入3个不同的银行户头。

他被控于2018年11月9日至14日,以及同年12月20日在加影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15年监禁、罚款贿金总数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较早前,主控官亚兰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纳沙鲁丁以50万令吉保外候审洗黑钱控状。

另一名主控官莫哈末查基副检察司建议100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30项失信控状,此外也建议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不过,纳沙鲁丁的代表律师尤诺斯要求法庭将失信控状保释金降至12万令吉,洗黑钱控状保释金降至3万令吉。

罗兹拉最后批准以30项失信控状保释金25万令吉、洗黑钱控状保释金8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下保外候审,并谕令纳沙鲁丁将护照交给法庭。

罗兹拉也择订11月28日为此案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