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讯)大马律师公会促请警方,尽速调查12人因涉嫌斯里兰卡极端组织“泰米尔之虎”活动被捕一事。

律师公会主席阿都法利(Abdul Fareed Abdul Gafoor)今日发表文告指,警方没必要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将嫌犯扣留。

依据此法令,警方有权“未审先扣”嫌犯长达28天,以助查有关案件。

“为此,律师公会促警方基于法治和自然公正原则加速调查。若有足够证据,就把他们提控上庭,不必援引国安法令扣留这些嫌犯满28天。”

阿都法利提醒,警方过去曾有滥用国安法令的案例,包括前巫统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Khairudin Abu Hassan)、律师郑文杰(Matthias Chang)及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Maria Chin Abdullah)的案件。

他指出,玛丽亚陈被扣留相当一段时间后获释,却没有对她提出任何指控。至于凯鲁丁和郑文杰,则是总检察署撤销了对两人的控状。

他并重申律师公会的立场,即寻求废除国安法令以及其他恶法。

武吉阿曼反恐组于本月10日在多个州属,逮捕了7名涉嫌与“泰米尔之虎”组织有关的人士,其中包括两名行动党州议员,他们是马六甲行政议员兼牙力州议员沙米纳丹(G. Saminathan)与森美兰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en)。

12日,警方在马六甲再逮捕5人,包括两名来自行动党的政府官员,即甲州绿色工艺机构首席执行员占德鲁及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市议员苏烈斯。

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组首席助理主任拿督阿育汉强调,警方的逮捕行动是打击恐怖主义课题,不含政治动机。

他周日表示,警方逮捕了涉嫌“泰米尔之虎”活动的人士后,在侦查时发现一笔巨额金融交易,疑是在国内复兴“泰米尔之虎”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