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交通部前部长敦林良实的代表律师兰吉星(Ranjit Singh)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在2018年为一宗诽谤案呈宣誓书,证实在纳吉不知情的情况下,SRC国际公司将一笔4200万资金汇入名下的银行户头。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的第55名证人兰吉星今日在高庭供证时,发表上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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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曾于2015年10月指控林良实出席拉曼大学(UTAR)一场活动时发表诽谤言论,兰吉星因而代表林良实处理官司。

兰吉星说,纳吉在宣誓书内,承认一笔据称是捐款的7亿美元(约28亿令吉)的资金,及一笔来自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透过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和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一并汇入了其私人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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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承认这7亿美元汇入了其户头,但坚称这是私人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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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承认这4200万令吉汇入了其户头,但他毫不知情,而且是透过2家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进行的。”

据悉,这项宣誓书是回应林良实于2016年2月23日,反起诉纳吉时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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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读林良实的反起诉内容时,兰吉星说,这笔4200万令吉转账引起民众揣测不诚实勾当,进而认为纳吉不配当首相。

在2018年5月22日,纳吉撤销对林良实的诉讼,还因撤销诉讼而承担2万5000令吉堂费。

纳吉当时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说,随着国家政局变化,加上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因此他曾劝其当事人(纳吉)撤销案件。

对此,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认为,证人的证词无关痛痒,不足以成为“表面证据”(prima facie)。

后来,纳吉另一名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要求兰吉星读出林良实指控纳吉不配当首相的论述。

内容是:“他拿人家的钱,放进自己的私人户头,怎么可以?”(原文是马来文)“Dia ambil orang punya duit dan taruk dalam personal account. Mana boleh.”

纳吉一共面对7项有关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黑钱、失信及滥权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