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教育部指出,已致函给6所政府大学,正式赋予他们自治权力。
此前,已有14所政府大学获得自治权。
而近日获得相关公函的大学包括苏丹再纳阿比丁大学(UniSZA)、马来西亚吉兰丹大学(UMK)、马来西亚国防大学(UPNM)、苏丹依德利斯师范大学(UPSI)、马来西亚沙巴大学(UMS)和玻璃市马来西亚大学(UNIMAP)。
换言之,现在我国有20所政府大学都拥有了自治地位。
教育部发表文告指出,获得自治权的大学董事局(LPU)和理事会已能自行作决定。
“自治权是将权力下放至校方,让大学机构能更有效地迈向卓越未来,甚至走向全球化。”
“大学能更具灵活性地制定决策,确定自身方向,包括在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文告也指,尽管在没有中央机构干涉下,政府大学已有权管理其资源,但自治权并非绝对权力,政府大学仍应遵守基本原则,因为它们仍受制于政府和部门所拟定的高等教育政策。
“权力下放事宜将分阶段进行,因为教育部和其他中央机构之间仍需要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