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首相敦马哈迪指出,政府不会修订联邦宪法恢复国家元首或统治者审查及御准任何法案的权力。

他表示,如果国家元首被赋予否决任何法案的权力,那么那人民将失去权力,国家将转变为“绝对君主制”。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阵瓜拉吉挠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提问政府是否研究修订宪法第66(4A)条文时,这么说。

马哈迪在首度出任首相时,曾经三度修改联邦宪法第66(4A)条文,该条文允许政府绕过国家元首颁布法律。

“通过1983年、1984年及1994年宪法修正法案修订过3次。在1994年修订的第4及第4A条款,旨在确保任何法案通过(下议院及上议院)及提呈国家元首后,不会费太长时间成为法律。”

“在修订中,除了涉及统治者特权,法案将在国会通过后的30天成为法律。”

马哈迪指出,第4及第4A条款除了消除对国会制定法案权的疑虑,同时也否定疑虑指国会没有权力、我国被拥有绝对权及不受宪法约束的统治者所统治。

他说,这些修订不应该被视为威胁统治者地位;反之是采纳代表人民意愿的人民主权及法律机构权威原则。

“在君主立宪中,依旧捍卫统治者尊贵地位。宪法中有30多个诉讼程序是需要国家元首的御准,当中有部分是不需要首相的建议。”

他提到,我国是民主国家,人民决定一切,同时也让国家元首知道人民所批准的法律。

“如果让国家元首有绝对权驳回法案,那人民将失去权力,我们再次改变民主成为绝对君主国。”

此外,马哈迪强调,政府在修订任何法令前将研究各个方面,以便类似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在没获国家元首御准下自动生效的事件不会重演。

“这法令允许政府在没有庭令下逮捕任何人。若有需要,政府将进一步研究此事。”

由前朝国阵政府推行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在2015年12月三读通过,并在2016年8月1日生效,是我国第一项没有通过国家元首御准颁布的新法令。

它允许首相颁布任何地方为保安区,并允许保安部队无需搜查令下搜查任何人、车辆或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