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选举委员会提醒选民,特别是海内外邮寄选民,不要拍摄所接获的文件,包括选票、表格或信封,并上载至社交媒体,违例者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年的牢狱之灾。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说,此举旨在确保“投票是保密”的透明度,以及维护选举过程的保安与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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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说,任何人若抵触上述禁令,则将在1954年选举法令(第5号法令)第3条文下受到对付。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违例者也将丧失选民资格,从下判后开始计算,为期5年;若违例者在选举中当选,则其议席将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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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他说,选民务必谨记,并确保投票的保密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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