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今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8年打击假新闻法案一读,违例者一旦罪成将入狱长达10年,或罚款高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每天追加3000令吉罚款。
此法案也适用于外籍人士,无论是大马公民或外籍人士,在大马境内犯下传播假新闻罪行都可被定罪;若大马人在国外制造假新闻,也同样会受到对付。
这项法案也列明通过法律行动对付资助制造和传播假消息人士的罪行,一旦罪成,资助者最高可监禁10年,或被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打击假新闻法案旨在确保公众在分享新闻和资料时,保持谨慎和负责任态度,政府提呈的这宗法案旨在保护公众免受假消息快速传播之害,同时确保尊重联邦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
法案将“假新闻”诠释为“任何完全或部分不确实的新闻、资讯、资料及报告,包括文章以及录音录影。
此外,法庭也可谕令罪成者在法庭上,或通过报章向受害人公开道歉。
法案也允许法庭谕令任何一方相关人士撤除含假新闻的出版内容,违令者最高可罚款10万令吉;重犯者则每天追加3000令吉罚款。
副议长拿督斯里罗南建迪今日主持下议院会议;上述法案也会在本次议会提呈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