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3日讯)涉嫌清洗逾3200万令吉黑钱的沙巴水务局前副总监张志康,今天在地庭面对146项控状,惟皆否认有罪。
现年52岁的张志康在法官尼逊肯尼迪昆邦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准以被告以150万令吉和2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且需将护照交给法庭;此案定于明年1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
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是东姑阿米尔及莫哈末哈菲兹,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郑和华及哈密依斯迈。
较早前,东姑阿米尔在陈词时,要求法庭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000万令吉,惟辩方提出反对。
根据控状,被告自2010至2016年期间,透过沙巴州水务局的工程收受贿金进行洗黑钱活动。
被告面对的其中78项控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罪名是透过78项总值1270万5203令吉交易的非法活动收益,拥有70片土地。
其余68项控状则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其中6项罪名是拥有总值793万810令吉非法活动收益,其余62项罪名是在8间金融机构户口,非法拥有1228万7240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反贪会去年在张志康和水务局前总监阿旺莫哈末达希尔的办公室和住家,搜出5200万令吉现金,其中700万令吉属于张志康,其余4500万令吉则属于阿旺莫哈末达希,两人在去年10月4日被反贪会逮捕。
除了现金以外,反贪会也起获金饰及国外数个银行户现金和土地地契,总值约1亿8000万令吉,包括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