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政府昨日撤回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修正)法案后,新版本修正法案于今日在国会提呈一读,其中禁止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条文已被删除。

掌管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预料在国会问答环节结束后的中午12点,提呈法案一读。

阿莎丽娜昨日发表文告时说,新法案将删除第88(A)条文,即父母其中一方改信伊斯兰,其儿女必须维持父母结婚当时的宗教信仰,除非父母双方同意将孩子改信伊斯兰,同时也得胥视年满18岁的儿女意愿。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第88(A)条文被删除后,政府并没在新修正案提及,如何解决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更改宗教信仰的问题。

不过,新修正案仍保留,允许已改信伊斯兰的丈夫或妻子在民事法庭申请离婚,且民事法庭有权审理财产分配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