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11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与伊斯兰党文德甲区国会议员纳斯鲁丁可能又会再对薄公堂,因为纳斯鲁丁没有履行庭外和解条件,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林冠英。

林冠英是因为纳斯鲁丁指槟城海底隧道工程没招标一事,起诉纳斯鲁丁诽谤,结果双方最后达致和解,条件是纳斯鲁丁支付1万令吉堂费。

法庭在9月14日发出庭令,谕令纳斯鲁丁在14天内支付1万令吉堂费,但是在庭令发出3周后,纳斯鲁丁并没有支付分毫给林冠英。

首长法律事务特别官拉惹莎拉菲娜今日在面子书指出,纳斯鲁丁没有遵照庭令办事,是藐视法庭的行为。

她说,首长的律师将会采取法律行动对付纳斯鲁丁,追讨欠款。

针对林冠英的“追债”,纳斯鲁丁发表文告反指林冠英从2014年至今,仍未按照庭令支付拖欠他的500令吉,但他没有说明是什么案件。

“如果首长法律事务特别官的逻辑是没有按照庭令给钱,是藐视法庭的话,那么林冠英也藐视法庭,因为他欠我500令吉。”

他说,他的律师是在今早才收到要求支付堂费的通知书,与拉惹莎拉菲娜发表文告同一时间。

“身为法律事务官,她应该明白如果没有按照庭令支付堂费,不是藐视法庭,而是民事问责。”

他解释,林冠英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向他追讨欠款,而不是要求法庭判他藐视法庭。

他也说,他早前一直在国外,所以不知道被追讨堂费一事。

“现在只是超过期限一个星期,他们就发表声明说我藐视法庭,令人对我有不好的印象,这不合理。”

他反问,和解协议是在1月达成,为何林冠英现在才要求庭令,以追讨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