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律师拿督哈法里占说,纳吉是有权利以个人身份来起诉他人,即使他是一国之相。
纳吉在去年起诉马华前总会长兼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诽谤,林良实以答辩方今日申请撤销起诉时,做为首相是否可告人诽谤成为争议点,因为答辩方的论点是,一个持有公职的人是不能对批评展开诽谤起诉的。
但哈法里占在庭外对记者指出,他们是援引’德比郡议会原则’来抗辩,在该原则下是不能独自运作的,一个公职者是可以以个人身份来起诉的。”
今日诉辩双方是在法官拿督诺美阿里芬面前陈词。
“德比郡原则”是在英国的一个判例所衍生出来,其实是指英国的德比郡议会在面对批判时,是否展开起诉。
据资料,该判例是源自《德比郡议会诉泰晤士报公司案》,当时法官基思勋爵在判决书中说:“一个民选政府,或者说,任何政府,都应敞开胸怀,接受来自外界不受限制的批评,这对于社会的发展及公众利益至关重要。”
根据这一原则,任何地方政府不得向法院提出诽谤诉讼,因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部门均被认为是公众利益的对立面。
而在大马,此原则在上诉庭派用上场,当时彭州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兴讼告《马来西亚前锋报》,上诉庭作出对前锋报有利的判决。
但哈法里占指出,安南耶谷是以彭州大臣来起诉,而纳吉是以个人身份来起诉。
另外,林良实代表律师蓝吉星则以上诉庭判例和“德比郡原则”来理论。
他也说,林良实所发言,是针对纳吉作为首相的身份,而且他也是一马发展公司(1MDB)谘询局主席,也是国阵主席。
林良实在去年对媒体指出,他附合前首相敦马哈迪,并要求纳吉辞职。
他说,纳吉拿了不属于他的钱放进自己的个人帐户。
在诉辩双方陈词后,法庭还未对林良实的销案申请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