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人民银行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声明,在人民银行董事经理拿督慕斯达法涉及失信1500万令吉一案,他没有获得其中的一分一毫。
阿都阿兹被控教唆慕斯达法失信1500万令吉,抵触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
他通过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针对减低保释金向法庭求情时说,他是一个退休军人,没有办法支付控方所建议的200万令吉保释金。
沙菲宜要求法官马迪拉哈鲁拉设定保释金为40万令吉以下,否则其当事人就必须在监狱中候审。
“他是个公务员,没有钱,如果说此案被失信的款项有1400多万令吉,我告诉大家,我的当事人一分钱也没拿过。”
他说,他说这番话时绝不眨眼,他可以推翻所有媒体的负面报导。
主控官马斯里说,有证据证明,人民银行损失了1500万令吉,而控方将会在庭上证明有关损失与被告有关。
他说,一旦被告罪成,他至少需要坐牢两年,因此他促请法庭在考量保释金一事时,必须把被告有可能潜逃的情况纳入其中。
在相同法庭,慕斯达法也不承认失信的控状,他的辩护律师卡马鲁希山表示被告不是被控洗黑钱或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同时也没有把控方所指的1500万令吉款项存入银行户头。
马迪拉哈鲁拉最后制定两名被告分别由一名担保人以40万令吉保释,并谕令被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