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数年前在新加坡因非法集资而被控的阳光大帝(Sunshine Empire)前董事何俊杰,今日因涉嫌协助投资公司非法集资,收取高达2亿3000万令吉款项,结果被控上庭否认有罪。

37岁的何俊杰面对两项控状,指他分别在2006年7月14日及2008年4月4日,协助Sunshine Empire私人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有关公司没有获得在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下发出的执照。

据星报报导,何俊杰是手戴手铐,坐在被告栏上面控。

被告抵触相同法令第103(1)(a)条文,一旦罪成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0年或罚款1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代表国家银行的主控官艾尔文指出,控方要求两项控状一起审讯,同时指被告的罪行严重,可被判很重的刑罚,而且被告拥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因此建议被告的每项控状的保释金为100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努丽莎则要求减低保金,理由是被告因为涉及欺诈交易以及失信,曾在新加坡坐牢7年,在被大马警方调查期间也十分配合。

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谕令被告由两名担保人以200万令吉保释,被告必须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然后定此案在9月19日过堂。

艾尔文较后向媒体说,Sunshine Empire私人有限公司在2010年被起诉两项非法筹资罪名,结果被判罚款200万令吉。

据报导,阳光大帝成立于2006年7月,根据资料,它的会员须缴付1万2000元购买配套,成为公司的“传销商”后,他们可获得电子积分在该公司的网站购买保健产品、电器等。

当时,该公司的传销商并不需要每个月达到一定销售额才可分红,只要招到足够会员,便可获电子积分,而这些积分可转换成现金,不一定要用来购物。

阳光大帝于2007年10月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列入“投资者警惕名单”,一个月后,商业事务局介入调查该公司的作业情况。

后来,该公司被证实是庞氏骗局,其头目彭华于2010年7月也因失信控罪被定罪,上诉失败后入狱。何俊杰也是在2011年12月起开始服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