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餐厅的老板用私家车送外卖,从事直销生意的自雇人士用私家车当货车,这是属于犯法吗?

执业律师颜炳寿在新一期《法律GPS》指出, 相信许多驾驶人士都注意到载货的罗厘和货车都贴有“A牌”或“C牌”图像。

Advertisement

他说,简单的说,“A牌”是运输公司的罗厘和货车,以专业收费替别人载货的交通工具,“C牌”则是老板给予自己公司客户拿货送货的货车,它不能替别人送货。

“这类货车需向商用交通工具执照局(Commercial Vehicles Licensing Board)申请执照,不然载送货物或载乘客都属违法操作,公司和老板管理层可能被罚款高达5000令吉、监禁长达1年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他表示:“老板还需要确保货车性能可靠、定期检查和不能超重,牌照规范的条规还包含货车在什么时候、区域、地点、载什么货物和工作时间等。”

Advertisement

他说:“但有趣的是,棺材车是明文规定不在规范之内,而众神出游和花车罗厘载送神明神无人管辖,这应该是神明出巡是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被归纳为‘好事’。”

Advertisement

“另外,私家车载送自己采购的商品货物、帮朋友搬家、载送各种家具甚至车内装满衣物和行李,而且疫情期间用私家车载送和分发物资都属于不犯法,当然你不能载满到车后镜看不到车的情况,不然就会引发安全问题。”

他还提及:“整体来说,商用和私家用途的交通工具‘楚河汉界’分得非常清楚,毕竟商用交通工具不严格的管理,将会延伸出诸多市场规范和法律问题。”

“如果你是自雇人士或者拥有小公司,如组织网庞大的直销公司,每天需要运送很多物品給下线和客户,若用自己私家车当货车用就要额外注意,你只能载生意货品的样本(Sample)、工具器材和‘非卖品’等,不能载送售卖的货物。”

他说:“在疫情期间,餐馆商家自己送货或者找来外卖送货小哥,包括电召车服务平台的送餐员和送货员,如果用的是私家车或摩哆,严格来说都要申请商用交通工具执照。”

“所幸的是,无论是前交通部长陆兆福或现任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警方和陆路交通局都不曾严格执执法,毕竟自雇送货是个新兴的行业,旧的条例还赶不上新时代的变化。”

他提及:“魏家祥在年初曾宣布,我国政府会探讨新条例妥善规范用私家交通工具送餐领域,但新条例是需要时间,还有跨部门的研究,在新条例产生前,外卖小哥的日子应该可以照常。”

最后,《法律GPS》温馨提醒:“所有把私家车当商用交通工具的朋友,如果遇上警方设立的路障,大家记得要稳定不要乱,好好说明,一般上警方不会有太严厉的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