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4日讯)台湾同性婚姻释宪结果周三揭晓,大法官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是违反宪法。听到释宪结果,声请人祁家威表示,自己好像变成一只鸟,"心情雀跃万分”。
这宗释宪案起因于同性恋者祁家威与男伴,于2013年3月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又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
祁家威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声请大法官解释。
大法官周三宣布现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属违宪,法务部应在两年内修法,令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区。
祁家威晚间在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他指出,过去LGBT(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族群有很多不同团体,大家都很努力,今天才有这么好的结果,也希望大家对反同婚的萌萌们,要"原谅原谅再原谅、沟通沟通再沟通”,对上帝要"感谢感谢感谢再感谢”,感谢上帝站在我们这一边。
17岁起争取同性恋者权益
媒体询问得知释宪结果后的心情,祁家威表示,自己好像当场变成一只鸟,"心情雀跃万分”,但因为立法期限是2年,因此不会明天就去结婚,而另一半得知释宪结果后,"只叫我今天早点回家”。
59岁的祁家威是台湾同性恋者运动先驱,被称为"首位公开出柜的男同志”,他从17岁起就争取同性恋者权益。
1986年,祁家威因申请与另一名男性公证结婚遭拒,他向立法院请愿,当时因台湾仍处戒严时期,立法院当时回覆"同性恋者为少数之变态,纯为满足情欲者,违背社会善良风俗。”他还因此遭政府约谈,被监禁半月之久。
祁家威1994年7月造访内政部表达诉求,内政部转请法务部研议后,法务部一个月后发文表示:"我国现行民法所谓之‘结婚’,必为一男一女结合关系,同性之结合则非属之。”
1998年11月,祁家威再次请求与男性公证结婚,又遭拒绝,他提起民事诉讼,先后遭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判决败诉,他2000年9月21日首度声请释宪,但遭大法官程序驳回。
台湾婚姻制度后来改为登记制,祁家威2013年3月尝试与男性登记结婚,被以违反《民法》为由拒绝,他先提诉愿,再提起行政诉讼,又遭法院判决败诉定谳,祁再次取得释宪资格。
祁家威于前年七夕情人节当天,再次声请释宪,司法院今年2月20日终于宣布受理,3月24日召开宪法法庭,祁家威当天指出"等这一天等了41年6月24天”,自信表示"我有十成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