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高法院:雇主可禁员工戴头巾
(卢森堡15日讯)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ECJ)周二裁定,雇主有权禁止员工穿着明显宗教服装上班,判决随即引起争议。
路透社报导,先前有法国与比利时有两名穆斯林女子,因不服从公司禁止穿戴宗教象征服饰的规定,坚持穿着伊斯兰头巾遭开除,觉得自己受到歧视而告上法院。
欧洲法院判决指出,私人公司内部规定禁止穿着具有明显政治、思想、宗教符号的衣着,不涉及对特定宗教的直接歧视。
此次是欧洲法院首次就穆斯林妇女佩戴头巾的争议作出裁决。
国际特赦组织人士对此表示"失望”,批评这项判决恐会助长欧洲对穆斯林宗教歧视的氛围。
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也抨击说:"欧洲法院针对头巾的裁决,只会深化反穆斯林和仇外趋势。”
欧洲最早出现头巾争议,始于法国在2010年立法禁止女性穿戴头巾,最高可被判罚款150欧元(约710令吉)。欧洲人权法院对该案表示支持,认为并不违反宗教自由。
比利时和瑞士部分地区稍后跟进相关立法,荷兰国会去年通过禁止在学校、医院、政府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穿戴遮面的伊斯兰头巾,强调旨在保障公众安全,不涉宗教因素。其他遮脸的包括滑雪面具和头盔也属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