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非直选 得“选举人票”得天下

美国是民主大国,不过总统并非一人一票直选(popularity contest)产生,而是在大选中计算每个州份的"选举人票”(electoral vote)。

这种间接选举的制度(民众投票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是由1787年的制宪会议确立,当初设计的目的是避免总统选举由人口密集的都市所主宰,让总统和联邦政府也要重视人口稀少的州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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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美国总统选举实际上相当于在50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 D.C.)举行51场小选举。

全美50州与华府共计有538张选举人票,候选人必须,候选人要取得270张"选举人票”才能入主白宫,到底这些票是如何取得的呢?下面的图表会详细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选举人团是一种间接选举制度,但根据经验,绝大多数选举人都会根据民众的投票结果,把票投给多数人支持的候选人。美国宪法或联邦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如此,但部分州有立法规定,各政党通常也会要求选举人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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