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指纳吉特赦令有诠释歧义?安华指示检长尽快觐见元首厘清
(莎阿南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示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尽快觐见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以厘清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有条件特赦令执行课题。
马新社报导,他说,此举有必要,以解释SRC国际公司案件剩余刑期的法律限制,以及这对纳吉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件所产生的影响。
“我已要求总检察长尽快觐见国家元首,向陛下请求宽恕,并解释为何有关决定在SRC案件中获得接纳,但由于此事还涉及第二宗案件,即1MDB案件,因此出现问题。”
安华今日在雪兰莪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为2026年11月全国家庭月庆典主持推介礼后,这么说。
苏丹依布拉欣今日谕示,纳吉的有条件特赦令很明确,毫无歧义,且与纳吉涉及的其他案件无关,因此不应出现诠释上的混淆,更不应导致已获御准的决定在执行方面持续陷入不确定状态。
陛下御准有条件特赦令,允许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条件是他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此外,安华强调,国家元首的权力及决定从未受到质疑,反之,需要厘清的是,在涉及纳吉第二宗案件的情况下,有关谕令应如何执行。
昨日,总检察署发文告指出,暂缓执行纳吉的居家服刑安排,以进一步厘清有条件特赦令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