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有条件特赦允纳吉居家服刑!前提是先付5000万罚款
国家元首批准有条件特赦纳吉进行居家服刑,前提是纳吉须支付5000万令吉罚款。-马新社-

(吉隆坡18日讯)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恩准前首相纳吉有条件特赦,即若他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便可在居家软禁下服完剩余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今日发表文告宣布此事。

“第17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已批准给予纳吉有条件特赦,允许他以居家软禁方式服完剩余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惟他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纳吉必须遵守所有规定条件,若违反任何一项,有条件特赦将立即失效,他也必须返回监狱服完剩余刑期。”

有关决定是在联邦直辖区赦免局今日召开会议后作出,会议由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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