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闯主宾区冒犯霹雳苏丹 女子认罪判罚500令吉
诺哈丝瓦妮冒犯霹雳苏丹罪成,被罚款500令吉。马新社-

(怡保6日讯)在去年州级国庆庆典闯入主宾区,对霹雳州苏丹纳兹林沙使用刑事暴力的一名女子,今日在推事庭面控后俯首认罪,判罚500令吉。

推事诺丽占也裁定,现年42岁的被告诺哈丝瓦妮若无法支付罚款,则以入狱一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这名育有5个孩子的单亲妈妈,被指在2025年8月31日上午8时20分,在怡保市政厅大厦前的霹雳州国庆日庆典现场,涉嫌闯入主宾区并试图靠近正在出席庆典的苏丹殿下。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使用刑事暴力),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考虑到被告是在国庆庆典期间对霹雳苏丹殿下做出有关行为,涉及公共利益因素,加上罪行的严重性,本案主控官纳斯鲁哈迪阿都加尼副检察司要求判处与被告罪行相称的刑罚。

他认为,判决应起到给予被告教训的作用,以儆效尤。

被告的公益辩护律师拿督纳兰星则要求法庭判处最低刑罚,理由是其当事人是初犯,在初审阶段认罪,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已被扣押55天,其中包括延扣、调查、扣留和在医院接受观察的时间。

去年9月8日,被告首度出庭面控,惟当时未记录是否认罪,因为法庭当时谕令,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将她送往怡保乌鲁近打幸福医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精神观察。

去年10月8日,根据庭讯披露,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的精神鉴定报告显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案发时被认定处于精神状况不健全状态。

根据案情,该名女子被指突然从霹雳州级国庆庆典舞台侧面,闯入主礼台试图接近苏丹纳兹林沙,造成推撞和骚动,导致殿下险些失衡,所幸女子在触碰到殿下前被保安人员制服。

调查显示,被告对霹雳苏丹使用刑事暴力,据信故意身穿黑衣,伪装成保安人员进入主宾区。

被告随后被送往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精神鉴定报告显示她精神状态良好,能够接受庭审并作出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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