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尾已发通令!民众紧急报案豁免衣着规定
(吉隆坡23日马新社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指出,因紧急情况或需要即时援助而前往警局的报案者或受害者,豁免遵守衣着规定。
他说,政府已在去年12月29日发出的通函阐明这项宽限,且即时生效,以确保涉及需立即采取行动及特殊考量案件的受害者或报案者权益不会遭剥夺。
他提到,豁免遵守衣着规定的案件,包括刑事案、车祸、安全威胁和可能造成情绪压力或精神创伤的特定案件,例如性侵、抢劫、非礼和家暴。
“在这情况之下,报案者的福利和安全是首要考虑,不应因遵守衣着规定问题而面对阻碍。”
“志期2025年12月29日的大马皇家警察管理局通函,已把上述信息传达至各州警察总部及警区总部,旨在确保这措施在全国获得统一及明确执行,并让所有警官理解,且即日起生效。”
他今天在国会下议院会议问答环节,针对民主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加巴星的提问作答。
蓝卡巴星询问关于推出法律强制全国所有警局不得因民众衣着问题而拒绝他们报案的建议。
三苏安努亚说,内政部认为,相关行政指令足以应对情况,无需针对此事制定新的法律。
他指出,该指令符合加强与民众关系管理的2025年第1号公共行政进展通令(PKPA),给予部门和机构空间根据自身的职能及服务需求制定合适的衣着规定,尤其是在柜台和办公室处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