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集文件为由要求展延SRC案上诉审讯 纳吉申请遭驳回
Datuk Seri Najib Tun Razak arrives at the Court of Appeal, Putrajaya on April 5, 2021.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Shafwan Zaidon

(布城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展延非法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成上诉审讯,遭上诉庭驳回。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要求展延上诉,以把掌握的额外证据纳入上诉申请书中,包括国行前总裁丹斯里洁蒂家人的供证,但以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拒绝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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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件事上我们是一致,没有合理理由展延审讯。我们不批准展延申请。”

阿都卡林在上诉庭作出上述裁决,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哈斯扎娜及拿督瓦兹尔阿兰。

较早前,沙菲宜说,需要展延至少一个月时间,以便他们可以在纽约及新加坡取得相关文件。

"文件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有关,而且也涉及针对洁蒂家人的指控。我们需要至少一个月时间,把额外证据纳入上诉申请书中。我们申请展延这审讯。”

不过,副检察司拿督希旦峇兰反对展延审讯,上诉人理应在审讯开始前提出展延申请,并要求法庭继续审讯。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去年7月28日宣判纳吉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涉及7项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权控状,皆罪名成立。

纳吉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纳吉的坐牢刑期同期执行,他因此只需入狱12年。

纳吉在等待上诉期间,获准以200万令吉外加2名担保人保外,同时他也在上诉申请书提出307项理由,说明为何他需被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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