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重新被控3项洗黑钱罪的巫统法律顾问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Mohd Hafarizam Harun),否认于2014年和2015年间,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1500万令吉非法资金,通过3张支票存入其律师事务所的户头,进行洗黑钱活动。
莫哈末哈法里占今日被控上地庭,在聆听3项控状后,不认罪。
"我明白控状。我不认罪,我要审讯。"
第一项控状指出,莫哈末哈法里占在2014年4月17日收取纳吉从非法活动得来的750万令吉支票。
第二控状显示,莫哈末哈法里占在2014年11月12日收取纳吉从非法活动得来的400万令吉支票。
第三控状指出,莫哈末哈法里占在201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收取纳吉从非法活动得来的350万令吉支票。
这3张支票都被存入被告律师事务所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的户头。
地庭法官阿兹曼(Azman Ahmad)批准被告以20万令吉和一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指示被告交出护照。
此案将于9月9日过堂。
今早,莫哈末哈法里占涉嫌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1500万令吉非法资金,通过3张支票存入其律师事务所的户头一案,被允有条件获释。
接着,莫哈末哈法里占在地庭再被控一次。
原定今日是莫哈末哈法里占的首日审讯,不过控方今早通知高庭,表明想为此案寻求DNAA(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假释),好让控方重新提控被告。
稍早前,主控官拿督依斯赫(Ishak Mohd Yusoff)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此案原定用3周来审讯,而控方想为此案的所有控状一律寻求假释。
另外,莫哈末哈法里占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斯纳(Hasnal Rezua Merican)证实,辩方已提出申请,要求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不聆审此案。
在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莫哈末纳兹兰批准被告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