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用品成本不到10令吉!贸消部长:发廊不准趁机牟利
Hairkunst Hijabis salon workers perform a demonstration on other workers posing as customers at the hair salon in Melawati Mall on June 7, 2020. u00e2u20acu201d Picture by Hari Anggara

(吉隆坡8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者事务部长拿督亚历山大(Alexander Nanta Linggi)表示,理发店业者只能适度增加收费,不能趁机牟利。

亚历山大昨晚发表文告,针对大马美发组织协会(Malaysian Hairdressing Groups Association)旗下会员,同意向每一名顾客征收5令吉至10令吉的防疫措施费用事宜,作出上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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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例如,理发过程只用到口罩、即用即丢理发围巾、手套、净手液,因此除了征收理发的费用,发廊只可以向客人征收这些防疫用品的成本。"

他举例,如果发廊使用的是3令吉的理发围巾、50仙的手套、30仙的免洗手液,额外费用共计3令吉80仙,因此不能征收高达10令吉。

亚历山大说,贸消部将会派员巡视发廊,以确保不会有无良商家借机牟利,加重消费者负担。

他也建议,发廊或美容院应展示出每个防疫品的价格表,让消费者清楚检查额外收费是否合理,避免混淆。

他提醒,若消费者发现发廊或美容院业者趁机牟取暴利,可透过WhatsApp(019- 2794317)、拨打热线(1-800-886-800)或电邮(e-aduan@kpdnhep.gov.my)向贸消部投诉。

据悉,执法当局会援引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条文调查。违法者最高可面对5万令吉罚款,重犯则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

至于违法的个人,若罪成则可面对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再犯则可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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