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质疑,倘若一个被控盗取国家财产的人,表明愿意归还有关财富给政府后,就可以获得撤销控状,那么恐怕会引起很多的法律问题。
"如果有一个人偷了钱,被逮捕了,然后被控,他说愿意归还偷来的钱,然后我们就说OK,我们取回钱了,就释放他。”
"这种做法,是那么不懂法律的人才会做的事。”
他担心,以后会有更多人盗取钱财的人,以同样的方式逃过法律问责,这样会出现很多问题。
马哈迪是在脸书上载视频,如是评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被控洗黑钱一案。法庭昨日宣判,在控辩双方达成协议后,里扎获得释放,但不代表没罪。
据了解,控辩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里扎必须归还一笔款项给政府。
马哈迪强调,他不是质疑法官的判决,法官也只是依据法律裁决。
"我只是好奇,我国还有很多偷钱的人,如果都按照上述做法,这些盗贼都可以被释放。”
"他们偷了数十亿令吉,然后用罗里载着数十亿令吉给回政府,然后说‘这就是我偷来的钱,不要再对付我了’,然后我们就放过他。”
"我觉得,这样做很糟糕。”
他重申,他不是挑战法庭的权限,只是他与很多大马人一样,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马哈迪说,他是以国会议员的身份提出疑问,因为他有份参与立法,因此希望法律会发挥效用。
"我不懂是否有法律允许盗贼将贼赃归还,就可以被释放。我不记得(有这样的法律)。”
"如果有这种法律的话,那么我觉得应该修法。这个事情由国会下议院去探讨。”
不过他讽刺说,修法不允许"盗贼将贼赃归还就没事”,可能不会被通过,因为是反对党提出反对,政府或许会认同这种"法律”。
"虽然我们已经不是政府,但我们依然是人民选出来的人民代议士,所以如果允许偷钱的人逃过制裁,那么我们的改革就完蛋了。”
他最后说,如果法官认为他的上述言论有藐视法庭成份,他愿意道歉,不过他的本意并非挑战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