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国会辩论逐户拜票须警方准证 反对党拟入禀挑战选委会
(吉隆坡13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表示,反对党将于明天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紧急动议,要求针对"流动式助选和逐户拜访须警方准证”课题进行辩论。
同时,反对党也将入禀法庭,向选举委员会采取法律诉讼。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昨日表示,选委会与警方讨论后,确定流动式的政治助选团必须先得到警方批准,才能在丹绒比艾选区,为国席补选巡视坊间及逐户拜访。这项新规定引起在野党不满。
依斯迈沙比里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出,选委会的这项规定违反了1958年选举法令以及1954年选举违规法令第24(3)条文。
他说,根据1954年选举违规法令,只有公开的竞选活动如集会和演讲等才须向警方申请准证。
"根据第24(3)条文,候选人或其选举代理人可以举行、召集或组织任何公开的集会、展示或娱乐活动;或在向当地负责的警官给予书面通知后,在选区进行公开演讲。”
"它(法令)没有提到巡视坊间及逐户拜访(也须申请准证)。”
他指出,1958年选举法令第16条文和第17条文阐明,选委会的任何新条规,都必须在国家元首御准、国会通过后,才能执行。
依斯迈沙比里表示,在野党议员已将该项动议呈交给下议院议长办公室,他希望议长可批准明日在国会辩论这项课题。
他还表示,在野党议员已经联系律师,拟在丹绒比艾国议补选之后兴讼,到法庭挑战上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