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受强迫才批SRC近40亿贷款!惟KWAP前CEO坦承被纳吉签名影响决定

(吉隆坡10日讯)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前总执行长拿督阿兹安(Azian Mohd Nor)说,在处理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39亿5000万令吉贷款申请,她是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亲笔备注所影响。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的第38名证人阿兹安(66岁)今日在高庭供证时,受询及是否会觉得纳吉给她的亲笔备注,就暗示她需批准贷款事宜,她便对所谓的"受影响”和"被迫”进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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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我之前所言,强迫和影响这两个词有不同的含义。我曾说这没有法律强制,但我不能说这没影响力。

"这封信是发给我的,而且是来自首相兼财长,而此人也掌控KWAP。他算是我的顶级上司。

"我不否认有一定层度的影响。”

阿兹安是KWAP从2007年至2013年的总执行长,她今日出庭时,接受副检察司拿督依斯哈询问时,如是指出。

后来,阿兹安接受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要求厘清所谓的"影响”时,阿兹安说,她认为若上司给了指示,下属不遵循会很别扭。

"身为总执行长,我的责任是保护KWAP,不要让它在投资面临亏损。”

当受询及是否曾根据阶层压力而做决定时,阿兹安直言:"我无法给‘是’或‘不是’的答案,因为这可能被曲解,不过我感受到什么影响,我都不会去触犯法律。”

此前,阿兹安说,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曾在2011年,亲自为一马发展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39亿5000万令吉贷款申请,呈上一封信函。

她说,这封2011年6月收到的信函,是由SRC国际公司董事聂法依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署名,而信函称纳吉为首相兼财政部长。

她说,这封信是要向KWAP申请39亿5000万令吉贷款,作为营运资金和一般投资用途。

"这封志期2011年6月3日的信函,有纳吉的亲笔备注和签名,信里称我为KWAP总执行长,并注明‘同意这份建议书’,还有标志2011年6月5日。

"根据我的理解,‘同意这份建议书’意指时任首相同意让KWAP批准SRC国际公司一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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