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灵顿12日讯)纽西兰上诉法院周二就韩籍纽国居民金京烨(Kyung Yup Kim,译音)引渡至中国受审的案件,要求纽国政府重新评估引渡决定,理由是中国刑事司法系统无法提供犯罪嫌疑人足够的人权保障,而纽国有义务拒绝将嫌犯引渡至他们无法接受公平审判的地区。

综合外电报导,金京烨在韩国出生,14岁移民纽西兰,已在纽国定居30年。中国当局指控金京烨2009年在上海度假时,殴打勒杀一名20岁女子陈佩芸(Peiyun Chen,译音),将她弃尸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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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1年向纽国寻求引渡金京烨至中国受审,并保证不会对他判处纽西兰所禁止的死刑。金京烨随后遭纽国逮捕,直到2016年获得保释,保释期间须配戴电子设备以追踪其行踪。

根据上诉法院厚达99页的裁判书,法官温克曼(Helen Winkelmann)指出,中国刑事司法系统与纽国截然不同,中国是刑求手段仍普遍存在的国家,而“根据国际法,纽西兰有义务拒绝将嫌犯送往存有重大刑求风险的管辖区,或是无法接受公平审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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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引渡中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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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为纽西兰第一起与中国有关的引渡案。上诉法院认为,纽国司法部必须确保金京烨在中国拥有公平审判、免受酷刑和死刑的权利,方能执行引渡。

司法部仍能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此前,司法部2015年、2016年两度批准金京烨的引渡请求,但遭到金京烨的律师艾里斯(Tony Ellis)提出司法救济、予以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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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判决结果出炉后,艾里斯告诉路透社,这是其委托人深感“欣慰的一天”,“这是具深远人权重要性的判决,将在整个普通法世界获得回响”。

与此同时,中国外交部呼吁纽国尽快将金京烨引渡至中国,以伸张正义、还给被害人公道,并声称“中国司法体系能够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