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讯)香港政府周三提交《国歌条例草案》到立法会,此草案规定对不尊重中国国歌的人处以最高3年监禁,被认为是箝制香港言论自由。香港民主派政党“香港众志”成员当天早上在政府总部外举布条抗议,强调人民有“不歌颂的自由”。

综合香港报导,今天送交香港立法会表决的香港《国歌条例草案》规定,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外,还可罚款港币5万元(约2万6324令吉)。草案还要求,包括国际学校在内的所有香港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学习中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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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受到提出香港独立的本土派人士反对,香港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认为,草案内容含糊不客观,批评港府配合北京制造白色恐怖。

“香港众志”约7名成员也到公民广场抗议。“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表示,《国歌法》箝制港人的思想自由,一旦立法,香港将成为人人必须向国家政权表忠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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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呼吁港人用行动反对国歌恶法,重申言论自由的可贵之处是有表达自由,同时有不表达的自由,“不用对国歌表达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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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几年经常发生港人不唱国歌情况,尤其在足球赛事上,播放或唱中国国歌时,港人会发出嘘声表达反对,抗议北京对香港的影响日益扩大。

英国在1997年将香港主权交还给中国时,当时中国承诺将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给予香港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高度自治,不少民主派人士认为,现在的香港已全面失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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