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苹果公司(Apple)为购买新iPhone、iPad、iPod touch、Apple TV和Mac的用户,提供一年免费Apple TV +订阅服务;如今苹果宣布,将把原定于11月结束的优惠期限,延长至明年2月!

如何知道是否符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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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2019年11月1日和2020年1月31日期间,开始使用Apple TV +免费订阅服务,那么试用期限将会持续到2021年2月底结束,这意味着苹果延长了3个月的试用期。

若之后想要继续享用Apple TV+服务,则需要每月支付19.90令吉的费用;但如果您是在2020年2月或之后开始使用免费订阅服务,则不会有任何变化,因为您的试用期已超过2月的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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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尚未兑换Apple TV +免费订阅服务的用户,该优惠依然有效,并且会采用相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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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购买苹果新产品的用户,将可免费获得一年的Apple TV +服务,并可通过家庭共享与最多6名成员共享,但如果用户已接受了一年的免费服务,那么将无法再获得额外一年的免费优惠。

同时,付费用户也会将获返利奖金,如果在2月前订购月度或年度的Apple TV +服务,将会获得价值19.90令吉的回扣,该积分可以购买iTunes Store或App Store中的任何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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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延长和回扣资格的用户,将获电邮通知。

虽然苹果官方没表明为何延长这项优惠;但据TechCrunch报导,苹果表示,每个人仍然在面对严峻的“寒冬”,因此将优惠延长至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