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宣布雇员由12月起可向企业申请每周4天工作等弹性工作安排,希望协助挽留人才,企业可拒绝员工的申请,但必须提供明确商业理据。

新加坡媒体报导,随着人口老化,新加坡企业面临的人手紧张压力越来越大,为吸引照顾家庭人士、妇女及长者等继续就业,由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新加坡全国僱主联合会及新加坡人力部政务部组成的三方工作组公布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希望提高企业工作弹性。

指导原则规定,由12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制定机制,让完成试用期的雇员申请3种不同形式的弹性工作安排,包括弹性的上班地点,即员工可以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工作,例如在家工作等。

第二是弹性上班时间,即员工可于总工时及工作量不变的前提下,选择不同上班时间或每周工作4天等。最后是弹性的工作量,即员工可以自行选择工作量来换取相应报酬,例如以兼职形式工作等。

雇主必须在员工提出正式申请后两个月内评估申请及回覆,指导原则并未要求雇主必须批准申请,但拒绝就要提供明确的商业理据,例如工作性质不容许弹性工作、有关安排将导致生产力大幅下降或成本显着增加等。

新加坡的指导原则并无法律约束力,对于为何不立法保障雇员权利,新加坡人力部政务部解释,应该以循序渐进方式推进弹性工作。

不愿遵循指导原则的企业有可能被当局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