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著名导演“豆导”钮承泽被控性侵剧组女助理案,台北地院周二(14日)宣判,以强制性交罪判钮承泽4年有期徒刑,不过钮承泽可上诉。

据悉在法院审理期间,钮承泽“认错但不认罪”,辩称喜欢女助理,以为对方同样有意思,才想进一步发生关系,没有性侵意图。女方一开始没有抵抗,让他误以为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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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钮承泽在去年9月性侵案审判中,与被害人在庄姓女律师的见证下,给付达“七位数”的调解金,希望法官能手下留情。

不过公诉检察官则认为,被害人是电影剧组一员,与钮承泽有上下隶属职场关系,被害人没有反抗只是为了保住工作而已,钮不认罪,犯后态度不佳,依强制性交罪被判坐牢四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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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指控,钮承泽执导电影《跑马》认识被害人,2018年11月23日,剧组原订召开工作会议,钮临时取消会议,改邀剧组人员带同被害人到场,过后剧组人员陆续离开女助理独自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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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承泽趁机将其强压在沙发上脱衣裤,实施指侵。被害人事发后由室友陪同前往医院验伤、采证,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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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侦查后在被害女子胸部上残留的唾液检体DNA与钮承泽相符,采信被害人指述,认定钮涉强制性交罪,将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