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成员党已经决定在来届大选,统一用公正党的蓝眼标志为竞选标志,目的就是要凸显希盟的团结。

先不管在共用蓝眼标志课题上,是公正党获益最多,抑或行动党不用火箭标志牺牲最大,然而当中有一些难以预料的可能性会发生,而且后果十分严重,尤其对行动党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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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成员党借用公正党的旗帜上阵大选,这不只是借竞选标志那么简单,而是凡是要在公正党蓝眼下竞选,不管是行动党、土团党或诚信党候选人,其委任状必定是由公正党党主席即旺阿兹莎所签署,这意味着所有希盟的候选人即使保留各自的政党党员身份,但在选举条例来说,他们都是“公正党候选人”,中选后是“公正党议员”。

举个例子,林冠英要在阿逸布爹州议区守土,旺阿兹莎为他签署委任状,林冠英依然是行动党秘书长,然而他中选后,他不是“行动党阿逸布爹区州议员”,而是“公正党阿逸布爹区州议员”,这也是选委会所承认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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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只要希盟的候选人中选,他们都是公正党的国州议员,而且一旦希盟执政中央或州政府,在法律上都是“公正党政府”,而不是希盟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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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会说,不用在意是哪一个政党,只要中选都会被视为希盟的议员。然而别忘了“政治没永远的朋友或敌人”的定律,我们无法排除希盟会重蹈民联瓦解的后尘,成员党之间闹分裂,届时雪州伊党、公正党与行动党断交却又不分家的戏码会再次上演。

假设大选后希盟发生纠纷而分裂,希盟议员可以各自回到自己的阵营,然而槟州情况则未必可行,因为槟州在2015年落实了防止州议员跳槽法令,阐明在某个政党下当选的州议员,一旦退党或遭革除党籍(未必要加盟新政党),即必须空出议席,以进行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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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不知道借用公正党旗帜上阵而中选的州议员,是否也受到防止跳槽法令的约束,如果会的话,那也是行动党槟州政府作茧自缚了。

总而言之,共用蓝眼为希盟竞选标志,不但是展示希盟的团结,同时也是考验公正党对友党的道义,那就是会不会以“你们都是蓝眼议员”的优势来打压友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