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4日讯)一家海产批发公司及其3名董事今日被控非法购买总计94万6234公升或价值逾150万令吉的渔民补贴柴油,控状数量达106项。

被告为Atong Fishing私人有限公司,以及代表公司出庭的3名董事,即73岁的郑卓东(译音)、49岁的郑志勇(译音)和46岁的郑志豪(译音)。

3人在法官莎兹丽娜面前,对所有控状皆表示不认罪。

该公司及3名董事分别各面对40项控状,指他们在没有批发执照的情况下,购买受管制物品即柴油,每项涉及金额介于1万7620令吉35仙至7万2540令吉60仙之间。

控状指出,上述行为于2024年1月1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彭亨州瓜拉云冰的云冰区渔民协会进行。

被告抵触1974年《供应控制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2(2)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初犯可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再犯则可被罚款最高500万令吉。

此案由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副检察司莫哈末苏菲安与慕妮拉联合主控,主控官诺阿米尔协助提控;3名被告则由律师阿纳苏哈阿迪卡代表。

控方在庭上要求法庭设下较高保释金,理由是滥用渔民补贴柴油涉及公众利益,且受到政府高度关注。

不过,代表所有被告的阿纳苏哈请求法庭沿用此前案件所批准的保释条件,因为两宗案件彼此相关。

法庭随后批准每名被告以4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维持此前法庭所规定的附加条件,即每月须到彭亨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办公室报到一次,并择定8月20日再次过堂。

今年5月13日,该公司及同样3名董事已在法庭面对164项控状,被控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购买渔民补贴柴油,并储存多达200万公升、价值330万令吉且超出许可数量的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