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全球兄弟控股(GISHB)总执行长拿督纳西鲁丁夫妇等人申请“提审令”(habeas corpus),挑战警方援引2012年安全法令(特别措施)扣查他们。

67岁的纳西鲁丁与妻子拿汀阿兹拉(57岁)以及莫哈末苏海米(28岁)今日向高庭入禀上述申请。

“提审令”或称人身保护令,它是一项法律原则,旨在防止非法拘禁,保障个人的自由权;如果某人被逮捕或拘留,申请“提审令”可以要求法庭审查拘留的合法性,并决定是否释放被拘留者。

值得一提的是,莫哈末苏海米预料在今天下午被带往哥打丁宜面控。

纳西鲁丁等人把内政部长、全国警察总长、总检查署、雪隆监狱局局长以及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

他们在申请书要求法庭发出提审令,谕令答辩人释放他们,否则必须马上将他们控上庭。

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择定12月4日聆审这项申请。

纳西鲁丁及阿祖拉尤索夫,还有异端组织奥尔根(Al-Arqam)前创办人的儿子莫哈末阿迪布等等共22人,于本月23日在士拉央地庭被控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一员。

马新社报导,其余被控的犯罪同伙,包括莫哈末苏克里、阿夫达鲁丁、沙尤迪奥马、莫哈末法兹尔、迪拉尔法克鲁尔、莫达达祖丁、莫哈末法仄鲁、阿布乌拜达、苏海米莫哈末、哈斯南阿都哈密、扎希阿兹哈、卡里拉杜扎丽法、诺嘉娜奥马、哈米玛耶谷、阿丝末南利、努鲁嘉娜、茜蒂莎米雅、茜蒂依斯迈,以及玛哈妮卡欣。

在这22名被告当中,男性占13人,女性则有9人,他们在法官莱拉杜祖莱达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由于案件属于高庭的审理权限,因此,地庭并未记录他们是否认罪。

上述人等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性犯罪集团成员)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