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26日讯)高庭今日驳回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申请撤销滥权控状,谕令审讯继续。

林冠英和女商人彭丽君在2018年低价购屋案中获法庭撤控,无罪释放。随后控方引用相同证据,以滥权控状再次提控林冠英、其妻子周玉清及彭丽君三造。林冠英在2023年以控方重复控告为由,在2023年申请撤控。

《星洲日报》报导,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经研究后,这两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份,因此高庭驳回撤案申请。

此案定于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代表律师雷尔随后指出,他的当事人将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控,同时也会申请暂缓此案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也强调,他会透过法律途径继续斗争,以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的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交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於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