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律师聂伊霖祖丽娜(Nik Elin Abdul Rashid)母女成功挑战吉兰丹伊刑法后,巫统领袖表示可探讨通过修宪加强伊斯兰法律,但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却认为,这是疯狂之举。

他昨日在社交媒体X上提醒巫统领袖,马来西亚并非是神权国家,而是采用民法的国家。

他认为,马来政治人物对于聂伊霖母女成功挑战吉兰丹伊刑法案件的反应,彰显他们目光短浅,并非为国家长远考虑。

“难道这些巫统领袖不知道,自1957年起,我们就不是神权国,而是民法法系国家。这代表不是所有宗教法律都应归纳为我国法律,政府必须依据民法来治理国家。”

“伊斯兰法是针对个人,但整体法律体系不是宗教法。他们不知道吗?他们一定在梦游。”

再益也批评政治人物评论法院裁决时,是基于情绪,非事实基础。

他表示,尽管有些政治人物告知民众,他们需要更多宗教法,但他认为目前的伊斯兰法并未妥当实施。

他说,如果相关领导人真的顾及穆斯林福利,就应该研究如何更可行和有效地落实现有法律,例如伊斯兰理事会需透明收集和分配天课(zakat)。

他表示,可惜这些领袖没有努力提供良好的教育和经济实力,反之选择更简易的方式,即灌输民众他们需要宗教法,目的是要分裂国家。

“当体制崩溃时,你会比非穆斯林失去更多,你的经济权、自由、教育和文化将受创,因为你已失去自由。”

“刑事法将严重影响你,因为该法律有别于你的道德价值观。你的生活将颠覆,国家将发生巨大变化。”

再益也说,这些领袖却反其道,忙着逐步废除现有法律体系,而非尝试修正法律,追赶非穆斯林的脚步。

“告诉你们的领袖,穆斯林社群还有更紧迫的事要做。”

副首相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日表示,他认为,不需要政治化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16项条文无效课题。

他说,这是因为法院是针对丹州议会通过的立法条文,与伊斯兰法庭无关。

尽管如此,他同意穆斯林国会议员可讨论此课题,以加强伊斯兰法律,但条件是不要政治化这课题。

本月9日,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的16项条文无效,包括鸡奸、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等。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在这对吉兰丹母女挑战宪法课题,以撤销上述法律部分条文的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宣判这项历史性裁决。

这对母女申请挑战18项条文,惟联邦法院仅宣判其中16项条文无效,另2项仍然有效的条文为第13条和第30条。

本月10日,巫统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指出,巫统将寻求相关单位探讨修宪,以加强伊斯兰刑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