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强调,国盟与民政党支持提呈反跳槽法案,但希望法案在提呈前修订得更全面。

《当今大马》报导,他促请坊间勿误会国盟反对提呈反跳槽法,为了国家政治稳定、减少贪腐,民政党一直都支持反跳槽法。

“民政党认同设立反跳槽法是必须,不过我们所要求的是全面的(法令),至少要解决马来西亚面对的政治问题。”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在法案中定义“跳槽”并不周详,而他本身仅认同当中的一项,即国会议员在中选后退党,成为独立议员或加入其他政党,则视为跳槽。

至于另2个定义,即国会议员被党开除及独立人士在胜选后加入其他政党,他认为政府有必要向议员说明清楚。

刘华才举例,曾有议员与党内领袖有分歧,或揭发党主席涉及舞弊而遭开除,而根据现有法案,这些领袖皆会被视为“跳槽议员”。

他续说,若有议员的看法与主席有异,主席利用权力开除该名议员,这也算跳槽的话,会显得不公平。

“我们看得很清楚,有领袖要揭发领袖的贪污而被开除,如果这种情形也算是跳槽,我认为我们需要更全面的法令来解决。”

他认为,反跳槽法需要清楚阐明,国会议员基于什么理由被党开除才是跳槽。

另外,他也认为政府有必要解释为何独立人士加入政党也被定义为跳槽。

“如果看马来文的话是Akta Anti Lompat Parti,就是从一个党跳到另一党。如果(独立人士)加入(政党)的话算不算跳槽?这些都需要解释。”

有鉴于此,他建议政府或不要用Anti Lompat Parti的字眼,以避免在国际上闹笑话。

此外,记者询及有关反跳槽法案已展延提呈一事时,刘华才宣称“没收到法案展延提呈的通知”,更指称这项法案的提呈会“如常进行”。

现场记者甚至向刘华才出示相关新闻,但刘华才仍说:“我们在上议院收到的消息是,这项法案议程排在4月12日(星期二),至于有什么变化,我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