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拿督阿旺哈欣指出,聘请印尼家庭帮佣的费用定为7800令吉,我国方面费用占6000令吉,其余1800令吉属于印方。

他说,这数额在马印谅解备忘录阐明,有鉴于此,若有额外收费或超过这数额,可向劳工局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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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社报导,他今天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民主行动党峇都交湾区国会议员卡斯杜丽拉妮的提问时,这么说。

卡斯杜丽拉妮询问人资部,有关疫情前向代理支付聘请印尼家庭帮佣的费用细节,以及涉及聘请孟加拉国劳工的代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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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旺说,在去年12月10日召开的内阁会议,已同意通过275间孟加拉职业介绍所招聘孟加拉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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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为防止贪污及操纵外籍劳工进入我国,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是通过与来源国签署关于招聘外劳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在员工权益和福利方面提供保障,同时保护雇主的利益,以及打击操纵和控制外劳入境我国的集团。

“只有在1981年私人职业介绍所法令(246法令)之下注册的私人职业介绍所,获准协助雇主处理在国内安置外劳的所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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