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35名联邦法院、上诉庭和高庭前法官及前法官遗孀,起诉政府和另三造,自2015年以来没有调高他们所享有的退休金和津贴。

马新社报导,上述作为起诉人的退休法官包括上诉庭前主席丹斯里阿拉勿丁、前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茜蒂诺玛和丹斯里海达,以及上诉庭前法官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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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联同另31人在上周通过Chooi与伙伴及Cheang与阿里夫律师楼,向高庭入禀原诉传票,分别将政府、首相、内阁和公共服务局总监,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所有起诉人在传票中要求法庭宣判,没有根据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第15B(2)条文,通过宪报的指令每年适当调高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超过2%之举,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25(7)和125(9)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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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要求法庭发出庭令,也就是第二和第三答辩人(首相和内阁)必需劝告国家元首,以从2015年7月1日起,根据上述法令的15B(2)条文,为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定下每年超过2%的适当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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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要求另一项庭令,以确保答辩人支付每一名起诉人从2015年7月1日起,他们有权享有的金额,以及堂费、利息和其他法庭视为合理的庭令。

在35名起诉人中,有7人是前法官遗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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