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驳回3个组织挑战华淡小违宪案的诉讼,裁定华淡小使用母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于11月23日和24日,聆审诉辩双方的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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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国内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52(1)(a)条文和152(1)(b)条文保障,所以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此前,马来组织挑战华淡小违宪案被联邦法院驳回后,申请人决定入禀高庭,起诉政府允许母语学� �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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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马来学生组织(GPMS)、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马来作家联盟(GAPENA)代表入禀高庭,要求判定母语学� �是否符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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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认为,母语学� �违反宪法152(1)条文,即马来语是国语的地位。

同时他们阐明,1966年教育法令第2、17与28条文允许华淡小用母语教学,也是违反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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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继续捍卫国家多元价值

高庭法官今早判决后,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获悉消息时感到开心和庆幸。

他在面子书上指出,多源流学� �完全符合宪法,每位国民都应享有多源流教育的权利,这项权利不应受到质疑。

“马华将继续捍卫国家的多元价值,确保国民学� 母语的权利不受到威胁。”

另外,马华总秘书拿督� 盛闻也发文告指,马华将继续捍卫宪法赋予各族人民学� 母语的权利,不会对任何个人或团体意图挑战华淡小地位的行动坐视不理。

他说,这项裁决也重申母语教育和多源流学� �制度受联邦宪法保障,各族人民有权利学� 、� 授、使用和发扬本身的母语。

他强调,高庭的裁决再次表明多元是我国的优势,与此同时,人民学� 母语的权利受到宪法和1996年教育法令的保障,是不容置疑和否定的。

� 盛闻说,近� 年来,部分个人和团体相继入禀法庭,试图挑战华淡小的宪法地位,马华皆委派代表律师以政党身份介入这些案件捍卫华淡小的地位。

他说,未来若还有类似诉讼,马华肯定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