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对于卖酒需向隶属地方政府的执照局申请执照一事,财政部长东姑扎菲鲁说,政府至今无意撤回任何决定。

他驳斥一些人对他作出的指控,否认已撤回关于卖酒执照事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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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现有政策阐明,须在1976年国产税法令(Akta Eksais 1976)之下持有执照,以在店内通过零售方式卖酒,任何卖酒执照必须获得执照局的批准,符合该法令第35条文。

他解释,政府通过在1977年颁布宪报的指令,把权力下放予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授权执照局处理酒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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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有关财政部已撤回下放权力的指控并不属实,在州级酒牌的执行和执法方面出现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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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再次保证,通过在1977年颁布指令所下放的权力维持不变,我也已指示大马皇家关税局立即采取行动,确保这种混淆情况不会重演,卖酒执照事宜仍属于执照局的权限。”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白沙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的提问,如此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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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扎菲鲁说,当局将在最迟12月31日之前采取适当行动解决此课题。

“有鉴于此,关于执照或豁免执照的任何事务,皆属于州政府的权限。”

交通部长兼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于周二在面子发文说,关于关税局通知全国餐馆和咖啡店售卖酒精饮料需申请酒牌一事,财政部已指示关税局取消这一项措施。

魏家祥说,马新咖啡茶业联合总会长兼马来西亚姑苏厨业茶酒楼联合总会长黄守群之前收到关税局发出相关的公函时,已向他及贸工部副部长拿督林万锋反映这问题,他和后者已即刻与财政部交涉。

他指出,岂料今年11月中,一些州属的餐馆及咖啡店业者受邀出席关税局的汇报会,并被指示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向关税局提呈酒牌执照申请,顿时引起哗然。

他说,他在三周前再度与东姑扎菲鲁沟通之后,财政部于11月23日发出公函,通知关税局取消全国零售酒精饮料需申请酒牌的措施,因为财政部已于1977年下放权力予各州大臣及首长,以通过隶属地方政府的执照局处理相关事务。

他也说,关税局是各州执照局成员之一,因此无权单方面指示餐馆和咖啡店申请酒牌,有鉴于此,财政部撤销关税局于4月7日所发出要求商家在12月31日前向关税局申请酒牌执照的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