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第一财政部副部长莫哈末沙哈(Mohd Shahar Abdullah)指出,明年1月起规定食肆必须申请酒牌,才能让顾客在店内饮酒的决策,对我国而言并非“不寻常”的事。

莫哈末沙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如是回答行动党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有关“关税局按照1977年国产税法令,将从2022年1月1日起规定食肆必须申请酒牌”的提问。

Advertisement

“这不止是大马的标准,其他国家,包括我们的邻国也这么做。”

较早前,倪可敏反问莫哈末沙哈,为何在人民生活艰难的时刻,还推出这等为难他人的政策,并指政府的决定会造成不必要的官僚主义和增加生意成本。

Advertisement

他说,虽然国产税法令自1977年就存在,但从不曾执行有关规定。

Advertisement

“所有食肆都得申请多一个酒牌。现在,要开设一间新的食肆,需要申请商业执照、招牌执照、如今还来多一个酒牌。那么,卖一杯饮料到底要申请多少个执照?”

他说,为了卖酒而申请执照,食肆需缴1340令吉。

Advertisement

“这些成本会转嫁给消费者身上,进而导致物价上涨,到时情况更糟。所以我想问,为何要在每个人那么辛苦的时候,增加这些官僚主义,最后让人民来承担后果呢?”

本月5日,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质疑中央政府立新规,限制食肆销售酒精的动机,并反问此决定是不是一个维护伊党极端主义政策的信号?

较早前,有媒体报导指,玻州关税局明年起规定食肆必须申请酒牌,才能让顾客在店内饮酒,且限制每天只能出售27公升或4箱啤酒。